融入“双查”让澄清正名工作的适用更有广度。坚持做好信访举报“双查”工作,既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,又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进行调查,做到依纪依法查处诬陷者、追究责任者、保护干事者。扩展澄清正名应予澄清的情形,对实名举报经核查认定不实的,和经核查认定被举报人受到诬告陷害或错告误告、信访举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但属于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的,都予以澄清,为更多的干部撑腰鼓劲。
完善细节让澄清正名工作的使用更有精度。明确澄清正名工作的原则要求、适用情形、方式程序、标准把握,规范文书模板。在此基础上,为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,对澄清正名启动、实施程序步骤进行全面梳理,对会议方式澄清正名的参会范围、会议流程等进行细化规范,让实施的每一步有章可循。
培训宣传让澄清正名工作的应用更有深度。举办专题培训,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详细讲解,促使各承办部门、各基层纪委尽快掌握、熟练运用。同时,加大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、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宣传力度,为敢担当、敢负责的党员干部消除顾虑、卸下包袱。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,及时选取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和通报曝光,营造为干事者鼓劲、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。